中心使用者須知

中心開放時間


沙田賽艇中心

星期一至星期五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
上午8時30分 至 晚上6時正 上午8時30分 至 下午6時30分

賽馬會石門賽艇中心

星期一至星期五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
上午8時30分 至 晚上6時正 上午8時30分 至 下午6時30分

備註︰以上開放時間會因應活動編排而作出改動,如有需要,會員請留意中心通告或致電賽協查詢。

  1. 所有會員在賽艇中心時均須攜帶會員証。賽協職員有權要求會員出示會員証,以識別其身份。如遺失會員証,須立即通知賽協辦公室(補領費用 :$30)
  2. 會員須遵從一般基本的規範,任何不當之行為即被視為違反賽協規則。
  3. 除非事先獲得賽協之批准,否則不可在賽協範圍內推銷任何獎券或兜攬生意。
  4. 會員的行為應顧慮到其他會員及賽協之職員。
  5. 會員在賽協範圍或管轄範圍內之任何地方均不得使用粗言穢語。
  6. 會員不得在賽協範圍內隨處拋棄或傾置垃圾,須將垃圾棄置於收集垃圾之容器內。
  7. 會員如欲對賽協任何事項提出建議或作出投訴,可以書面直接向賽協之行政總監或任何一位總監提出。
  8. 會員在任何情況下應愛惜公物,任何人士倘損毀,或因不小心遺失或損壞賽協之財物,須負責維修或更換該等財物,並被徵收該等財物價值的金額賠償。
  9. 在未徵得賽協職員之許可前,會員不得取走賽協任何財物。
  10. 根據香港法律條文,賽協、賽協總監或賽協職員無須因其職分,對賽協之任何會員、訪客、賓客或其他人士在賽協範圍內或因代表賽協參加任何比賽而受傷,或財物之損失或損毀負責。
  11. 任何人士均不可在賽協範圍內吸煙。
  12. 任何人士均不可在賽協範圍內賭博。
  1. 會員必須留意天氣及河面情況是否適宜出艇,並留意賽艇中心發出的告示。
  2. 出艇前必須檢查所用艇隻。如發現有損壞,請立即通知賽艇中心職員。
  3. 會員只可使用認可之艇隻。所有私人艇隻必須得到艇主同意方能使用。而賽協之艇隻只供合乎資格之會員使用。
  4. 凡使用私人及屬會艇隻者,均須遵從賽協的「水上安全指引」。
  5. 所有會員請於出艇前填妥「出艇記錄表」,並在職員要求下出示有效的「會員証」。
  6. 於晚上6時後(夏季:晚上7時後) 在河上進行賽艇活動,必須使用艇燈。艇燈可向賽艇中心職員借取。使用私人及屬會艇隻者,必須自備艇燈。
  7. 於河上活動時,請遵守航道規則。 (請參考 「城門河航道圖」)
  8. 活動時請留意其他艇隻及河上障礙物。如有艇隻迎面而來,請高聲警告對方。
  9. 請勿將艇隻長時間佔用碼頭。並為其他會員設想,保持碼頭暢通。
  10. 會員必須將所有器材徹底清洗後,方可放回艇架。
  11. 器材如有損壞,請填寫「艇隻損壞報告」。有關報告可向職員索取。
  12. 如有嚴重意外或需救護車召援,應立即通知當值職員,並填寫「意外及受傷記錄」。
  13. 所有艇隻必須於中心關閉前三十分鐘前放回原位。
  14. 所有中心會員必須於賽艇中心關閉前離開。

所有會員必須遵守由中國香港賽艇協會出版的「水上安全守則」進行賽艇活動。

賽協員工會因應不同天氣或河面情況而懸掛黃旗或紅旗,所有會員必須遵守有關「警告旗號」指引進行賽艇活動。有關指引請按此

在以下的特殊天氣情況下,嚴禁使用賽協之艇隻︰

  1. 懸掛三號或以上颱風訊號。
  2. 發出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
  3. 發出雷暴警告訊號。
  4. 潮水位低至0.4米或以下前一小時。
  5. 當天氣情況不穩定。(如強風或大浪等)

賽協強烈建議所有屬會及私人艇隻都應遵從以上指引而進行賽艇活動。而屬會及私人艇隻的艇主均需要為自己的決定而負責。

當颱風訊號懸掛時,所有放置於船倉外的屬會艇或私人艇艇主,應主動與賽協聯絡以確保其艇隻已妥善放好。

  1. 會員必須適當及小心使用賽協之賽艇機,如需協助,可隨時與賽艇職員聯絡。
  2. 如賽艇機有任何損毀,請即通知賽協職員。
  3. 請勿長時間佔用賽艇機。
  4. 使用後,應使用毛巾及消毒藥水抹乾賽艇機上的汗水,並將其放回原位。
  5. 嚴禁將賽艇機搬到會被雨水弄濕的地方。
  6. 如有任何人仕因使用賽艇機不當而導致任何損毀,賽協有權向該人仕索取賠償。
  1. 所有使用健身中心人仕必須持有會員証,進入及離開健身中心時須在簽到簿上登記。
  2. 不論任何時候,15歲以下兒童不可使用健身中心;而18歲以下人仕必須由教練陪同方使用健身中心。
  3. 所有使用健身中心的人仕應穿著合適裝束(穿著涼鞋或赤足者不可進入健身中心)。
  4. 健身中心在同一時間不可容納超過18人。
  5. 如有其他會員等待使用,會員不應坐在器械上休息。
  6. 使用舉重器(啞鈴)後,請放回原處。
  7. 使用器械及器材後,必須用毛巾及消毒藥水擦淨器械上的汗水。
  8. 不應在健身中心內放置袋子及其他大型物品。
  9. 在健身中心內嚴禁吸煙或飲食。
  10. 在健身中心內,請時刻遵從賽協職員的指示。
  11. 除賽協認可及委任之健身教練外,任何人仕均不得在健身中心內為會員提供任何體能測試或私人健身教授課程。
  12. 如有任何人仕因使用器械不當而導致任何損毀,賽協有權向該人仕索取賠償。
  1. 在拉機房、休息室、會議室、健身室內吸煙、飲食、睡眠是被禁止的。
  2. 使用後的電子產品,如風扇、燈應關上電源。
  3. 所有會員必須遵從賽協職員的指引而使用所有器材和設施。
  4. 如有任何人仕因使用器材和設施不當而導致任何損毀或遺失,賽協有權向該人仕索取賠償。
  5. 以上的守則將隨時更改或增減,會員可留意賽協發出的中心通告,賽協有權保留一切更改或增減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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