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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岸賽艇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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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權範圍
主席:待定
會員:待定
宗旨
香港四面環海,所以未必適合傳統「奧林匹克」形式的賽艇;但對於海岸賽艇而言,只要有特別為海岸賽艇而設計的艇隻便非常適合發展。海岸賽艇可以讓更多香港市民認識一個嶄新、充滿挑戰性、具吸引力而又受國際認可的賽艇運動。
海岸賽艇委員會向董事局負責並致力推廣、發展及管理海岸賽艇的發展及其比賽活動,包括:
1)
在董事局同意下,在全港合適的地方建立及實施發展海岸賽艇的策略;
2)
建立及實施策略以成立海岸賽艇屬會,利用現存或新建的設施;致力宣傳及推廣更多海岸賽艇活動;並持續性地吸引更多人士參與海岸賽艇;
3)
管理及發展在港舉行的海岸賽艇比賽及活動,包括舉辦國際性的本地比賽;並確保所舉辦的活動能達到發展及推廣此運動的目的;
4)
與安全事務委員會協調,以發展及維持合海岸賽艇的安全守則;
5)
與其他相關委員會合作,在有需要及有利發展賽艇運動的原則下向賽艇愛好者提供由一種賽艇運動過渡至另一種類賽艇運動的機會;
6)
與其他委員會保持緊密的合作關係,確保海岸賽艇的健全發展,妥善管理以及積極推廣以達致持續發展;
7)
鼓勵屬會積極參與海外海岸賽艇活動;
8)
向屬會建議需要購買海岸賽艇器材;
9)
與宣傳及公共關係委員會建立合適的宣傳及推廣刊物;
10)
向董事局建議有關策略方案或建議新的方案並取得董事局同意;
11)
管理在董事局同意下所舉辦之活動的財政以及向董事局提交有關財務報告及其他財政事宜;
12)
與其他委員會保持緊密合作,以確保海岸賽艇成功推廣;及為有利賽艇運動的長遠發展作出積極和正面的發展;
13)
隨時檢討此委員會的職員範圍並提供董事局考慮;及
14)
預備會議記錄,向董事局及相關賽艇委員會提出發展策略或建議。 |